【推荐】委托合同范文锦集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
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3、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登记费
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
户名:北京XX公司
开户行:深圳XX
帐号:110XXXX78301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调动科研单位的积极性,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促使科研项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项目的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科研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或科研项目的重要意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科研项目所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计划进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科研项目的参加单位及分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所需主要材料,物质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经费概算
年 度
金 额
类 别
19 年
总经费
19 年
委托单位拨给
19 年
承担单位自筹
19 年
保证单位拨给
合 计
其他单位资助
九、分期用款(甲方拔给部分)计划
用 款 时 间
(按年度,季度计划)
用 途
用款金额(万元)
一九 年 季度
一九 年 季度
一九 年 季度
一九 年 季度
一九 年 季度
十、有关单位、专家的评议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共同条款
1.乙方对全年的合同执行情况,必须于届满一年之前____日内,向甲方和丙方提出执行情况的正式报告.科研任务完成后______日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出执行情况的总报告,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科研技术资料,同时抄报丙方.
2.甲方审查乙方完成上一年(或上一阶段)科研任务属实后,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拨付下一年(或下一阶段)的科研经费,并按比例下达所需三材指标.
3.有关部门如资助乙方科研经费,其收益分配办法,由资助方与乙方另签合同规定.
4.科研项目完成并经签定后,乙方对甲方所拨经费,采取如下办法偿还:
(1)乙方共偿还甲方拨付科研经费总额的_______%,共_______元.
(2)偿还日期和分期偿还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执行中,甲方非因国家计划改变,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其所拨经费不得追回,并得承担乙方善后处理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甲方如无故拖延拨付科研经费,拖延一天,必须按所欠应拨经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如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成本科研任务,应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甲方所拨付的科研经费;乙方如拖延完成科研任务或偿还给甲方科研经费的时间,每拖延一天,应按甲方拨付科研经费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偿付科研经费或违约金,丙方应连带承担向甲方偿付的责任.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某项条款,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修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合同各方的上级领导部门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法院裁决.
7.合同各方对本科研项目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引用科研项目的数据、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各留存一份.乙方就本科研项目与其他资助科研经费单位所 ……此处隐藏6135个字……;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8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之所以这样规定,原因在于委托合同具有特别的性质,它的成立大多建立在对当事人特殊信赖的基础上,而信任关系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在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时,就应不问有无确凿的理由,都可以允许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随时解除合同。否则,即便勉强维持双方的关系,也可能招致不良后果,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463页。]因此对于委托合同的解除,除了遵循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定之外,还赋予了它不同于其他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定,即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还可以随时或任意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这里的“随时”有些国家或地区用的是“任意”“,解除”有的国家或地区用“终止”;本质上说,它们大同小异。]且《合同法》410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任何种类的委托合同,而在法条规定上对行使该项解除权未作任何限制,这便承认了当事人可以双方信任基础不存在为由解除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因此,尽管《合同法》有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定,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一般规定约定、处理彼此间的权利义务,但《合同法》授予当事人的随时任意解除权,使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内容都失去了意义。由此带来的现实后果是: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失去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为由,随意地解除合同,由此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司法实践也证明,行使这一任意解除权,有时会出现不适当的结果,进而使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特别是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成为法院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加之《合同法》对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对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研究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我国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存在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法律往往允许任何一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即不管相对人是否同意,委托合同有无期限,委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段落,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也不管是否具有一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合同,这也是委托合同在解除权的行使方面与其它合同相比所独有的特征。尽管在实践中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往往要提出一定的理由,但其理由如何以及是否成立,只是对解除合同后的责任承担有影响,并不因此而影响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律这种不详实的规定导致了在实践中运用该规定出现了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一方当事人在委托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条款的效力问题。我国法院在处理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时,经常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诸如“非有重大理由不得终止或者解除”等条款的效力存有争议,即对该约定是否能排除法定的随时解除权意见不一。有的法院认为,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可以认为当事人的约定是排除了随时解除权的适用。[参见(20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373号判决书。广东怡法律师事务所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案。]有的法院认为当事人限制解除的约定是无效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即便是约定了无重大理由不得解除,当事人也应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参见重庆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瑞驰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产委托销售合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xx)渝一中民终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当事人的委托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无重大理由不得终止委托合同,一审法院认定该约定有效,否定委托人的随时解除权。二审法院认为委托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随时解除合同。后判决委托人应赔偿受托人的损失(不过受托人没有证据证明而法院未予支持),并支付已销售部分房屋的佣金,而不应支付未履行完合同部分的报酬。]。可见,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
第二:委托合同是否应区分有偿还是无偿。我国《合同法》中的委托合同,是以有偿委托为原则,还是以无偿委托为原则、有偿委托为例外,学者之间观点不同。[韩世远教授认为,我国采取了与德国、法国、瑞士等国家同样的做法,即委托合同以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高富平等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规定是以有偿为原则,无偿为例外。参见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598页;高富平。